關于印發《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2-06-12 13:11:22 來源: 點擊:
(1999年9月9日 開行發[1999]328號)
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各分行籌備組:
現將《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第一條 為規范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開發銀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法律事務包括:
?。ㄒ唬┗I資、發債中的法律事務;
?。ǘ╉椖咳谫Y中的法律事務;
?。ㄈ┵Y產重組中的法律事務;
?。ㄋ模┑?、質押物處置中的法律事務;
?。ㄎ澹┥暾堉Ц读钪械姆墒聞?;
?。┨崞鹪V訟中的法律事務;
?。ㄆ撸┨崞鹬俨弥械姆墒聞?;
?。ò耍V中的法律事務;
?。ň牛┓墒聞兆稍?;
?。ㄊ┓墒聞盏谋O管、檢查;
?。ㄊ唬┩馄嘎蓭?。
第三條 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
?。ㄒ唬﹫猿忠婪ü芾淼脑瓌t,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利益;
?。ǘ﹫猿忠患壏ㄈ说脑瓌t,各分行(包括總行營業部)處理法律事務必須取得授權,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對全行的法律事務有最終決定權;
?。ㄈ﹫猿纸y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總、分行依法從事法律事務,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對全行法律事務工作歸口管理,各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根據總行的規定和授權履行法律事務工作職責,完成總行布置的工作任務,管理本行法律事務工作。
第五條 在總行統一領導下,各分行間的法律事務工作應加強交流和協作。國家開發銀行發生異地經濟糾紛,當地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部門應予支持和協作,以維護國家開發銀行整體利益,保障全行法律事務工作健康發展。
第六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遇到需要由總行研究、處理或協助辦理的重要法律事務,應以書面形式進行請示或報告,情況緊急時可先口頭請示或報告,待事后補報書面文件。
第七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接到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的書面請示和報告,應及時作出書面答復。
第八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辦理下列案件:
?。ㄒ唬┰V訟標的在三千萬元以上的案件;
?。ǘ└魇?、自治區、直轄市高級法院受理的一審案件;
?。ㄈ┰诒本└骷壏ㄔ荷嬖V的案件;
?。ㄋ模┓中性谧罡叻ㄔ荷嬖V的二審、再審案件;
?。ㄎ澹┥婕皣鴥绕渌鹑跈C構總部的案件;
?。┥嫱庠V訟、仲裁案件。
第九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指導、督管分行直接辦理的各類案件。
第十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協調、處理分行之間的法律糾紛。
第十一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總行直接辦理案件以外的各類案件,并應將辦案方案、案件進展及裁決執行情況及時上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二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按季向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提交案件統計報表和分析報告,并在每年12月1日前向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提交法律事務年度工作報告。
第十三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應及時上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四條 總、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建立訴訟案件臺賬制度。
第十五條 總、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建立案件檔案管理制度:
?。ㄒ唬┰诎讣M入訴訟程序之前,所有的非訴性法律文件由各有關業務部門保存;
?。ǘ┰谠V訟期間,訴訟性法律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由法律事務部門保存;
?。ㄈ┰诎讣k理完畢后,訴訟性法律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由法律事務部門交檔案部門存檔。
第十六條 總、分行應建立委托代理制度:
?。ㄒ唬┐韲议_發銀行對外辦理各項法律事務的人員,必須取得國家開發銀行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
?。ǘ﹪议_發銀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由總行法律事務局填寫,辦公廳加蓋國家開發銀行行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ㄈ┓中行虚L授權委托書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填寫,分行辦公室加蓋國家開發銀行分行行章及分行行長名章。
第十七條 籌資、發債
?。ㄒ唬┛傂蟹墒聞詹块T依據業務部門的提議,參與籌資、發債協議文本的談判、起草和審查等工作;
?。ǘI務部門在對外簽訂籌資、發債有關法律文件前,應會簽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八條 項目融資
?。ㄒ唬┛傂蟹墒聞詹块T依據業務部門的提議,參與項目融資協議文本的談判、起草和審查等工作;
?。ǘI務部門擬定的項目融資協議文本,應會簽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九條 資產重組
?。ㄒ唬┛傂蟹墒聞詹块T依據業務部門的提議,參與資產重組方案的設計,協議文本的談判、起草和審查等工作;
?。ǘI務部門提出的資產重組方案,應會簽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二十條 抵、質押物的處置
?。ㄒ唬┺k理抵、質押擔保的項目,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在借款人違約后三個月內商本行法律事務部門,提出擬行使抵、質押權的建議和方案,報分行行長;
?。ǘ┓中行虚L批準后,由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提起訴訟(包括申請支付令)、仲裁
?。ㄒ唬┤缃杩钊税l生下列違約行為,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及時與借款人協商解決,如在借款人違約后12個月內仍未能解決,分行業務部門應在此后30日內商本行法律事務部門,提出擬提起訴訟(包括申請支付令)或仲裁等法律措施的建議和方案,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包括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償付利息及借款人未按合同分期還款計劃償還本金);
2.借款人擠占或挪用貸款;
3.借款人或擔保人未經國家開發銀行同意經營方式變更或產權變動;
4.借款人擅自處分貸款項目形成的資產;
5.抵、質押人擅自處分抵、質押物。
?。ǘ┓中胸撠熮k理的案件,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ㄈ┛傂兄苯愚k理的案件,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總行主管行長批準后,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應訴
?。ㄒ唬┛傂泻头中修k公廳(室)收到的應訴文件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送法律事務部門;
?。ǘ┓中胸撠熮k理的案件,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商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應訴方案,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ㄈ┛傂兄苯愚k理的案件,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商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應訴方案,報主管行長批準后,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保證人破產清算
?。ㄒ唬┤缃杩钊嘶虮WC人被法院宣告破產,涉及國家開發銀行債權在三千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在七日內將破產裁定書及項目相關資料送本 行法律事務部門,分行法律事務部門商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擬采取的法律建議和方案,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二)如借款人或保證人被法院宣告破產,涉及國家開發銀行債權在三千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在十日內將破產裁定書及項目相關資料報總行 法律事務部門,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商分行業務部門提出擬采取的法律建議和方案,報總行主管行長批準后,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法律事務咨詢
總、分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本行的法律咨詢服務,并對出具的法律意見或法律解釋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 法律事務的監管、檢查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督管、檢查全行的法律事務。
第二十六條 外聘律師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歸口管理全行的外聘律師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總行法律事務局負責解釋。
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各分行籌備組:
現將《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 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開發銀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法律事務包括:
?。ㄒ唬┗I資、發債中的法律事務;
?。ǘ╉椖咳谫Y中的法律事務;
?。ㄈ┵Y產重組中的法律事務;
?。ㄋ模┑?、質押物處置中的法律事務;
?。ㄎ澹┥暾堉Ц读钪械姆墒聞?;
?。┨崞鹪V訟中的法律事務;
?。ㄆ撸┨崞鹬俨弥械姆墒聞?;
?。ò耍V中的法律事務;
?。ň牛┓墒聞兆稍?;
?。ㄊ┓墒聞盏谋O管、檢查;
?。ㄊ唬┩馄嘎蓭?。
第三條 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
?。ㄒ唬﹫猿忠婪ü芾淼脑瓌t,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利益;
?。ǘ﹫猿忠患壏ㄈ说脑瓌t,各分行(包括總行營業部)處理法律事務必須取得授權,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對全行的法律事務有最終決定權;
?。ㄈ﹫猿纸y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總、分行依法從事法律事務,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章 法律事務管理
第四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對全行法律事務工作歸口管理,各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根據總行的規定和授權履行法律事務工作職責,完成總行布置的工作任務,管理本行法律事務工作。
第五條 在總行統一領導下,各分行間的法律事務工作應加強交流和協作。國家開發銀行發生異地經濟糾紛,當地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部門應予支持和協作,以維護國家開發銀行整體利益,保障全行法律事務工作健康發展。
第六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遇到需要由總行研究、處理或協助辦理的重要法律事務,應以書面形式進行請示或報告,情況緊急時可先口頭請示或報告,待事后補報書面文件。
第七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接到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的書面請示和報告,應及時作出書面答復。
第八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辦理下列案件:
?。ㄒ唬┰V訟標的在三千萬元以上的案件;
?。ǘ└魇?、自治區、直轄市高級法院受理的一審案件;
?。ㄈ┰诒本└骷壏ㄔ荷嬖V的案件;
?。ㄋ模┓中性谧罡叻ㄔ荷嬖V的二審、再審案件;
?。ㄎ澹┥婕皣鴥绕渌鹑跈C構總部的案件;
?。┥嫱庠V訟、仲裁案件。
第九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指導、督管分行直接辦理的各類案件。
第十條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協調、處理分行之間的法律糾紛。
第十一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總行直接辦理案件以外的各類案件,并應將辦案方案、案件進展及裁決執行情況及時上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二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按季向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提交案件統計報表和分析報告,并在每年12月1日前向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提交法律事務年度工作報告。
第十三條 分行法律事務部門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應及時上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四條 總、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建立訴訟案件臺賬制度。
第十五條 總、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建立案件檔案管理制度:
?。ㄒ唬┰诎讣M入訴訟程序之前,所有的非訴性法律文件由各有關業務部門保存;
?。ǘ┰谠V訟期間,訴訟性法律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由法律事務部門保存;
?。ㄈ┰诎讣k理完畢后,訴訟性法律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由法律事務部門交檔案部門存檔。
第十六條 總、分行應建立委托代理制度:
?。ㄒ唬┐韲议_發銀行對外辦理各項法律事務的人員,必須取得國家開發銀行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
?。ǘ﹪议_發銀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由總行法律事務局填寫,辦公廳加蓋國家開發銀行行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ㄈ┓中行虚L授權委托書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填寫,分行辦公室加蓋國家開發銀行分行行章及分行行長名章。
第三章 法律事務業務分工和協作
第十七條 籌資、發債
?。ㄒ唬┛傂蟹墒聞詹块T依據業務部門的提議,參與籌資、發債協議文本的談判、起草和審查等工作;
?。ǘI務部門在對外簽訂籌資、發債有關法律文件前,應會簽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八條 項目融資
?。ㄒ唬┛傂蟹墒聞詹块T依據業務部門的提議,參與項目融資協議文本的談判、起草和審查等工作;
?。ǘI務部門擬定的項目融資協議文本,應會簽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十九條 資產重組
?。ㄒ唬┛傂蟹墒聞詹块T依據業務部門的提議,參與資產重組方案的設計,協議文本的談判、起草和審查等工作;
?。ǘI務部門提出的資產重組方案,應會簽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第二十條 抵、質押物的處置
?。ㄒ唬┺k理抵、質押擔保的項目,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在借款人違約后三個月內商本行法律事務部門,提出擬行使抵、質押權的建議和方案,報分行行長;
?。ǘ┓中行虚L批準后,由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提起訴訟(包括申請支付令)、仲裁
?。ㄒ唬┤缃杩钊税l生下列違約行為,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及時與借款人協商解決,如在借款人違約后12個月內仍未能解決,分行業務部門應在此后30日內商本行法律事務部門,提出擬提起訴訟(包括申請支付令)或仲裁等法律措施的建議和方案,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
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包括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償付利息及借款人未按合同分期還款計劃償還本金);
2.借款人擠占或挪用貸款;
3.借款人或擔保人未經國家開發銀行同意經營方式變更或產權變動;
4.借款人擅自處分貸款項目形成的資產;
5.抵、質押人擅自處分抵、質押物。
?。ǘ┓中胸撠熮k理的案件,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ㄈ┛傂兄苯愚k理的案件,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總行主管行長批準后,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應訴
?。ㄒ唬┛傂泻头中修k公廳(室)收到的應訴文件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送法律事務部門;
?。ǘ┓中胸撠熮k理的案件,分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商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應訴方案,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ㄈ┛傂兄苯愚k理的案件,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應商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應訴方案,報主管行長批準后,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保證人破產清算
?。ㄒ唬┤缃杩钊嘶虮WC人被法院宣告破產,涉及國家開發銀行債權在三千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在七日內將破產裁定書及項目相關資料送本 行法律事務部門,分行法律事務部門商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擬采取的法律建議和方案,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分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二)如借款人或保證人被法院宣告破產,涉及國家開發銀行債權在三千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所在分行業務部門應在十日內將破產裁定書及項目相關資料報總行 法律事務部門,總行法律事務部門商分行業務部門提出擬采取的法律建議和方案,報總行主管行長批準后,由總行法律事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法律事務咨詢
總、分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本行的法律咨詢服務,并對出具的法律意見或法律解釋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 法律事務的監管、檢查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督管、檢查全行的法律事務。
第二十六條 外聘律師
總行法律事務部門歸口管理全行的外聘律師工作。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總行法律事務局負責解釋。
發布部門:國家開發銀行 發布日期:1999年09月09日 實施日期:1999年09月09日 (中央法規)